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45.02%股份的股东乐勇、乐
国培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
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议案《关于拟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乐勇、乐国 培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乐勇、乐国培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0,945,0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弃权股数 0 股。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 88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8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2002 年 12 月 02 日至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专致,开拓创新。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大变形技术研究和
推广;模具技术研究和推广;模具开发和生产;金属制品加工;汽车、家电、高铁零部件的生产、组装及销售;金属材料、非危险性的化工原料的销售;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釆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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