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2 年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是
2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
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
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
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具体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 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根据《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 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最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积极履行督导义务,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可能被终止挂牌事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 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海通证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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