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2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1242 证券简称:ST 特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人法院的网拍告知书(2023)粤 0306 执恢 53 号,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宝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玉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 市特辰泽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海晏、张维贵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中,已作出 ( 2023)粤 0306 执恢 53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
人沈海晏持有的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1108128 股(股票简称:ST 特辰,股 票代码:831242,股票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被执行人张维贵持有的深圳市特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772,358 股(股票简称:ST 特辰,股票代码:831242,股票性质: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本院将以按照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MA20)乘以股数确定起 拍价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第一次网
络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延时除
外),具体事项详见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公告。
经查,上述拍卖沈海晏先生的股份是沈海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占公司全部股
份比例为 8.34 %;上述拍卖张维贵先生的股份是张维贵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21.21%,占公 司全部股份比例为 0.58 %。
二、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沈海晏先生为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拍卖,将可能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变化。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此后将根椐司法拍卖的进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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