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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34:23 股吧网页版
ST特辰:海通证券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T 特辰”)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 年年度
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 特辰尚未完成《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可能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特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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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ST 特辰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黄依薇

联系电话:0755-25132035

邮箱:351291484@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联兴大厦中座 3 楼

券商联系人:曹颖

联系电话:021-23187602

邮箱:cy12482@haito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路 888 号 B 栋 3 楼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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