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7
公告编号:2020-097
证券代码:831243 证券简称:晓鸣农牧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全部优先股并申请注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赎回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并申请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议案的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优先股赎回有关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全国股转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优先股赎回有关事项考虑到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符合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全部优先股并
公告编号:2020-097
申请注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赎回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并申请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繁宏、何生虎、史宁花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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