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9
公告编号:2020-104
证券代码:831243 证券简称:晓鸣农牧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魏晓明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冯茹娟、王忠贤;高级管理人员:魏晓明、 杜建峰、
孙灵芝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 1/3 以上董事提议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于建平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魏晓明代为表决。
董事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杜建峰代为表决。
董事尤玉双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王梅代为表决。
公告编号:2020-104
董事刘繁宏(独立董事)因其他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史宁花(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声明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为保证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状况,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公司董事已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核查和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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