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7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1253 证券简称:东进农牧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二部监管[2022]21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 其他 公司股东
合伙企业
李璋献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35
经查明,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进农牧”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东进农牧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的 990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10%)先后于 2021 年 9 月 8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针对上述股份冻结情形,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未在事实发生时及时将情况告知公司,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后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东进农牧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第七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
十四条的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李璋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东进农牧、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李璋献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对于该情况予以高度重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次口头警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5
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通知后,高度重视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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