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及减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3月3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24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了终止
公告编号:2022-014
挂牌申请材料,2022年4月7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800号),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8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承诺事项对
异议股东所持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屠瑛
联系电话:0576-85300870
联系传真:0576-85300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中路20号靖江花城9号楼三楼
公告编号:2022-014
电子邮箱:liaoyuan@liaoyuan.com.cn
三、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800号)。
特此公告。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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