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5 次,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应 实际出席 出席方式 召开次数 实际列席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赵春旭 5 5 现场 3 3
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
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同意《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并针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在会上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针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在会上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
在会议召开前,对董事会拟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和了解,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了询问,关注议案提出的原因和目的,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思考,审慎行使表决权,以实际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为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持续了解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业务发展情况、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要求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让投资者通过信息披露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人根据所了解的公司相关情况,在相关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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