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831288 证券简称:安美勤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健全成都安美勤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行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具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
形者,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董事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可以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即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或者根据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中注明的就任时间)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
位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大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除前款规定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相应条件的股东亦有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三)及时获得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四)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五)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行使表决权;
(六)在董事会上,独立表达本人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议案的意见和看法;
(七)监督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实施;
(八)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件;
(九)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参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策划、洽谈、签约;
(十)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代表公司从事其他行为;
(十一)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忠实、勤
勉义务。
第八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
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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