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296 证券简称:奥拓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借款暨资产抵押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需要,公司拟向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限期壹年。上述借款按 2019 年已与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平及其配偶孙冰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奥拓福(辽宁)水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 15-1 号(全部)及全资子公司奥拓福(辽宁)水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15-16 号(全部)作为公司借款抵押,约定最高授信额度合计壹仟伍佰万圆,有效期五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平及其配偶孙冰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及续签抵押
合同的议案》,董事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抵押是为了补充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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