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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8 15:39:06 股吧网页版
北教传媒: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8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五章 党支部......21
第六章 董事会......22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八章 监事会......33
第九章 工会......36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十一章 社会责任......38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
第十三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41
第十四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五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六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系由京版北教控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6 号 1 号楼五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21.584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依
照规定讨论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
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经
理、副总编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营宗旨:承担服务社会和用户的社会责任,建立并完善现代
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出品高品质的教育图书产品、电子音像制品及相关教育、文化服务,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音像制品批
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图书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日用杂货。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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