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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831306 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06 丽明股份 2023 年 6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长春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 2388 号 D
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程传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程传海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提名程传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提名赵孝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赵孝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提名赵孝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提名宋国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宋国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提名宋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名程丽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程丽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提名程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审议《关于提名刘向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刘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提名刘向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关于提名李德昌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监事候选人李德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提名李德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审议《关于提名李国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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