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7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1306 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情形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徐 峰所持有的长春慧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该事项或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公告编号:2023-037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披露了《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9)。
因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与发行对象沟通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 股票定向发行,并承诺终止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长春丽 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3)、《长 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申请表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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