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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21:49:15 股吧网页版
丽明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1306 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06 丽明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吉林优格律师事务所赫梓程、王明哲律师。
(七)会议地点

长春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 2388 号 D
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对 2023年度利润暂不进行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投入及市
场拓展。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以及《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吉林省风云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程传海、赵孝国、程丽丽。
(九)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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