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1315 证券简称:安畅网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1)向南京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前述贷款金额最终将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总经理程小中先生、副总经理龚辉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借款的议案》,董事程小中、龚辉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
公告编号:2020-023
山支行借款的议案》,董事程小中、龚辉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程小中
住所:上海市卢湾区瑞金一路 100 号
关联关系:程小中系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龚辉系公司副总
经理、实际控制人,二人与袁奇立为一致行动人。
2. 自然人
姓名:龚辉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海公路三星段 169 号
关联关系:程小中系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龚辉系公司副总
经理、实际控制人,二人与袁奇立为一致行动人。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0-023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1)向南京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前述贷款金额最终将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总经理程小中先生、副总经理龚辉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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