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5
证券代码:831315 证券简称:安畅网络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15 安畅网络 2020 年 5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呼兰西路 1 号智力产业园 4 号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
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公司聘请东吴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
明报告》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因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
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披露与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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