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3 16:29:24 股吧网页版
安畅网络: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3


公告编号:2020-060

证券代码:831315 证券简称:安畅网络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就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60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下述指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与所需材料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的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公告编号:2020-060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郑重提示各位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