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1358 证券简称:新华环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修订的《企业
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06
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衔接规定,此次会计
政策变更仅对 2021 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年初留存收益及可比期间信息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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