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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1 17:39:46 股吧网页版
宝丽兴源: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22-00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1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1404 证券简称:宝丽兴源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公司股东韩冲崔贵森与史春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崔贵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749,900 股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史春。

崔贵森先生由于身体原因,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
务,并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与史春女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解除
协议》,不再担任公司职务,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重大决策。

变更前,史春、崔贵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8,75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共持有公司 18,908,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3%。

变更后,史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4%;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2,9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共持有公司 18,242,954股,占比 72.39%,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人由史春、崔贵森变更为史春(无一致行动人)。

公告编号:2022-004

本次转让未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拟转让股权会导致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第一大股东由崔贵森、史春变更为史春;控股股东崔贵森、史春变更为史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史春,因此共同实际控制人减少。根据《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公司已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http://www.neeq.com.cn) 发布了《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本次拟转让股权系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财产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宝丽兴源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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