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2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1405 证券简称:ST 赞普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
系
天津赞普科技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张寿权 股东 董事长
路雨 股东 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杨莉 自然人 无
李晶欢 自然人 无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寿权、路雨、杨莉、李晶欢
执行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23-017
立案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案号:(2023)津 0104 执 3052 号
执行标的:6378565 元
信息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5 月 10 日
(二)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与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赞普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融资本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租赁期限3年,共12期。作为对上述债务的担保,中关村租赁公司与张寿权、路雨签订了《保证合同》,杨莉、李晶欢向中关村租赁公司出具了《担任人配偶承诺书》,并均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正。合同签订后,中关村租赁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向赞普公司支付了购买租赁物的款项,并将租赁物交付给赞普公司使用,但天津赞普公司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按时
足额支付租金。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签订
了《调整租金支付的补充协议》约定了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并于2019年7月31日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依法出具了(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 50183 号公证书,对上述《调整租金支付的补充协议》进行了公正,依法赋予了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因赞普公司存在逾期支付行为,中关村租赁公司于 2022 年 8
公告编号:2023-017
月 25 日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北京市中
信公证处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出具(2022)京中信执字第
00807 号执行证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减少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3)津 0104 执 3052 号执行通知书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22)京中信执字第 00807 号执行证书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