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15 18:16:40 股吧网页版
大洋义天: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5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1414 证券简称:大洋义天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将位于武汉市江夏区
藏龙岛谭湖一路黎明工业园 2 号厂房综合楼 6 楼(建筑面积:2008.38 ㎡)厂房
出售,出售价格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至 700 万元左右(最终以市场成交价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0520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相
关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79,450,983.8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831,959.87 元。公司拟出售股份价值为 500 万元至 700 万元(最终以市场成

公告编号:2022-033

交价为准)。

此次拟出售房产价款预计为 500 万元至 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29~8.8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7.48~10.47%。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黎明工业园 2 号厂房综合楼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出售资产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无

住所:无

注册地址:无

企业类型:无

实际控制人:无

主营业务:无

公告编号:2022-033

注册资本:0

2、自然人

姓名:无

住所:无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黎明工业园 2 号厂房综合楼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一路黎明工业园 2 号厂房综合楼(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整合资源,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