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7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1434 证券简称:巨创计量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重庆巨创计量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重庆巨创计量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军、杨童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拜泉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3 月 16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加气站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编号:
2018XDJ0316-A-01,简称“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CNG、LNG、L-CNG”等相关设备、系统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20 万元,其中包括了设备费用(即货款)220 万元以及设备安装及调试费人民币 100 万元。
上述签订合同生效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告履行了供货、安装调试等义务,所售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了竣工验收。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尚欠货款及设备安装及调试费共计人民币 86 万元未予支付。虽经原告多次
公告编号:2022-002
催收,被告至今未予支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90,000 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
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违约金为人民币 5813.5 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安装及调试费人民币 770,000 元。
4、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安装及调试费)逾期付款违约金至被告
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违约金为人民币 34256.45
元。
5、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中,公司作为原告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针对该笔应收账款,公司按账龄分析已计提坏账准备 258,000.00 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巨创计量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书》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登记通知书》
公告编号:2022-002
重庆巨创计量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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