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瓷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温州瓷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瓷爵士”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温州瓷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本次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 2 次股票发行。
1、经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2015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 20 名股东、13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 1,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1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为201000137052146 的公司账户,并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第 1902号)
2、经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15年7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1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 1,98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324.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兴业银行温州分行,账号为 355880100100626015 的公司账户,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第 326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第 1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0.00 万元
(原认购账户为: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为:201000137052146),截止 2015 年 7 月 13 日(即取
得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 2,100.00 万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第 2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8,324.40 万元
( 原 认 购 账 户 为 : 兴 业 银 行 温 州 分 行 , 账 户 为 :
35588010010062652146),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即取得
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8,324.40 万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汤家桥支行,账号为:351971541392),并已将上述两次剩余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24.76 万元。
公司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00,937.59 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6.6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4,286,411.39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411.3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2016年9月7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6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6年8月31日,公司连同财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汤家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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