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股票不作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未授予的不再授出。”以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之“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参见本计划第十章之“四、回购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三、 回购基本情况
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8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对象:4 名离职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135,800 股。
(3)回购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09%。
(4)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实施三次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
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之“四、回购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的规定,“(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 元。”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之“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00-0.12-0.10-0.15=3.63 元/
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3.63*(1+(首次激励对象缴款到账日即 2023 年 2 月 1
日至此次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的天数)/365*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1.8%)= 3.73579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3.63*(1+(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缴款到账日即 2024 年 2 月 1 日至此次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的天数)/365*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8%)=3.670457 元/股。
(5)回购资金金额:499,807.13 元,计算:3.735797 元/股×20,800 股+3.670457 元/股×115,000 股=499,807.13 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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