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
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5 号的这些规
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公告编号:2023-020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3-020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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