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1446 证券简称:ST 亨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周建华、李海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行为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
公告编号:2023-032
定情形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完成后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或间接持有的 ST 亨利股份。”
(三)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事宜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收购人就完成本次收购后避免与公众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之“四、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32
(五)关于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
收购人就完成本次收购后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
易问题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五、对
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六)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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