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1448 证券简称:贝欧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昌贝欧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昌贝欧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南昌贝欧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10
南昌贝欧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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