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长江证券
关于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作为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信审字[2020]第
1-02714 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宝特龙”、“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即公司证券简称将由“宝特龙”变更为“ST 宝特龙”。
2、连续重大亏损和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信审字[2020]第1-02714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特殊段落内容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至资产负债表日,
贵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895.69 万和-1,359.42 万元,本
期经营情况好于上年,期末净资产为-302.26 万元。针对这些事项,贵公司管理层分析亏损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连续重大亏损,其中 2017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69.68 万元,2018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14.65 万元,
2019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66.9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302.26 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8619.90 万元,且公司流动负债显著高于流动资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3、控制权变动风险
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汪林安持有公司股份 9,203,000 股,持股比例 21.02%,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 8,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8.27%,第三大股东“融通资本-招商银行-星锐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数量为6,065,000 股,持股比例 13.85%。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林安持股比例少于 30%,且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并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接近,若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持续重大亏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由此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控制权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动,可能影响管理层落实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措施,加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指导和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办理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相关事宜,并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
主办券商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变化,持续跟踪风险事项进展,持续督导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近年来连续重大亏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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