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1474 证券简称:上海科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公告编号:2023-013
意见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综合授信
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行为,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议案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
4、《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与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立、黄世政、张奇峰
2023 年 04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