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博广环保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股票终止
挂牌申请材料之后,未再披露包括半年报和年报在内的任何定期报告。2021 年 8月 23 日,公司主动摘牌申请已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驳回。
博广环保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
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与博广环保联系,要求挂牌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博广环保的持续督导义务。目前,博广环保已不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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