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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9 16:16:40 股吧网页版
博广环保: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6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给予博广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2 号),博广环保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博广环保被全国股转公司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未
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仍未补充披露。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博广环保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博广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时任董事长宋海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
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事先告知书发出后,博广环保、宋海玉提出以下申辩意见:第一,其认为我司未同意公司的摘牌申请是导致公司违规被处罚的原因;第二,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高管团队诉讼较多、人员频繁更换是导致公司信披不规范的主要原因;第三,宋海玉是在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被迫走马上任的。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上述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第一,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博广环保仍然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第二,2021 年 6 月 30 日,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已载明,在 8 月 13 日 17:00
前已申请终止挂牌的公司,如后续主动撤回终止挂牌申请或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不同意终止挂牌申请的函,且截至 8 月 31 日仍存在半年报强制摘牌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第三,《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挂牌公司董事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挂牌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因此,相关主体提交的申辩意见不构成免除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正当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博广环保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宋海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博广环保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二、博广环保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股票
终止挂牌申请材料之后,未再披露包括半年报和年报在内的任何定期报告。2021年 8 月 23 日,公司主动摘牌申请已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驳回。

三、博广环保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
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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