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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24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1510 证券简称:特思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马倬珩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原董事李江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位,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补选一名董事。
公告编号:2022-030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马倬珩,女,1997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于北京汉鼎盛世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职务;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
于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公司任咨询顾问职务;现于昆山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职务。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职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完善 治理机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选举马倬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我们 认为马倬珩女士不属于失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选举马倬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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