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1524 证券简称:康耀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康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康耀”)以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证号为: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5 号、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6 号、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7 号、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38 号、豫(2019)孟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2329 号】向中国银行孟津支行抵押借款,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孟州市康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康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建军及董事潘柳超提供最高额保证,该最高额保证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本次借款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之参股公司康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耀科技”)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将康耀科技及本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公司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军及康耀科技对该事项提供反担保。
因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与主办券商沟通商议后,及时督导公司进行了整改。现公司将该事项予以补充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3-019
(www.neeq.com.cn)上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补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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