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831524 证券简称:康耀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股权及接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康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耀科技”)股权的基本情况:
出售方:河南康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手方:王新平
交易标的:康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以 0.00 元将持有康耀科技 20%股权转让给王新平。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应付参股公司康耀科技款项20,000,000.00 元,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康耀科技拟对上述债权予以豁免。本次豁免后,康耀科技放弃对上述债权的一切权利。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6,234,083.89 元,
净 资 产 为 26,743,653.88 元 。 本 次 出 售 资 产 及 债 务 豁 免 涉 及 金 额 为
20,000,000.00 元,占 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18.83%,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参股公
司股权及接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5 人。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潘建军、王新平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新平
住所:河南省温县温泉镇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康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康耀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潘建
军持股 80%,公司持股 20%;法定代表人:潘建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不存在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2024年5月27日,河南世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康耀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 4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的豫世评报字【2024】第
0503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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