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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6 16:58:13 股吧网页版
太能电气: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1536 证券简称:太能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南太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太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
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性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8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和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者。

(四)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
( 以 快 递 签 收 时 间 为 准 ), 并 同 时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公 司 指 定 邮 箱
tndq@831536.net。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司,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履行期限为异

公告编号:2022-018

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 3 个月内。

(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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