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1562 证券简称:ST 山水环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四)反诉情况:无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收到定远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定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能远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荣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杨守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3-056
姓名或名称: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建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中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0 月 18 日,被告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地质集团有限
公司为联合体,中标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包的“定远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和生态修复一期工程(EPC)”项目。2019 年 11 月 18 日,双方签订了《合同协
议书》。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定远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一期工程(EPC)中的奇岳水泥有限公司、林业石料厂矿山地区域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和绿化)交由原告施工。双方约定合同金额:以被告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告结算金额为基数下浮 20%(合同第三条)。原告承建了全部工程,为实际施工人,工程已施工完成。
2020 年 11 月 10 日原告施工的项目经被告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告
山水公司、中煤公司,项目设计单位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金地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2021 年 2 月 26 日,被告与
被告就原告施工的工程进行结算,形成《工程(结)算审核验证定案表》。
2023 年 2 月 16 日,原告与山水公司对账结算后确认山水公司累计支付工程
款 14,515,264 元,尚欠原告工程款 3,628,816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3,628,816 元及损失(以 3,628,816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款清之日止);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在 3,628,816 元及损失范围内对涉案工程其所承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公告编号:2023-056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积极应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传票》、《民事起诉状》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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