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31562 证券简称:ST 山水环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了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目前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应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主要负责人:周朝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建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3-073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乡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恩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林山水(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子公司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山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子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袁俊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袁建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5 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水环境”)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被告山水环境向原告借款 96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其余被告与原告签署
了相关保证协议。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方义务,但山水环境未按照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金,构成违约。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山水环境立即归还借款本金 960 万元(截止 2023 年 8 月 1 日,
欠罚息 0.272 万元;此后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其余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编号:2023-073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积极应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应诉通知书》。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