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润成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淮南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夏小伍、方陈、杨凯强、叶玉平、丁帅、沈陶、胡毅,其中夏小伍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证券、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在辅导过程中,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润成科技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为 2023 年 4 月至 6 月,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
合的形式,具体包括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远程沟通、督促自学和专业咨询等方式,对润成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润成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委派人员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内容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润成科技开展了第二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润成科技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润成科技提交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的资料、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润成科技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此外,辅导工作小组还通过现场指导、咨询等方式,向接受辅导人员介绍了最新的监管政策、IPO审核动态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润成科技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过程中,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公司实际情况存在需持续完善之处,仍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辅导机构进一步督促润成科技落实制定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严格执行财务内控程序。辅导机构也根据审核要求和公司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跟进其有效执行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主要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1、对发行人持续开展深入的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进行更为深入的梳理。
2、将通过集中培训、访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3、向辅导人员讲解IPO最新审核监管动向,督促辅导对象以自学等方式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知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交流或培训。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持续督导公司提升财务规范核算水平,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贯彻执行。
5、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辅导总结,对公司是否具备发行条件、上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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