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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1590 证券简称:百川建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百川伟业(天津)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90 百川建科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 1 号 5 号楼-2-6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挂牌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分析,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百川建科净利润 865,625.0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百
川建科未分配利润为-3,373,300.53 元,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3,373,300.53 元(经
审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10,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审议《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减资,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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