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证券代码:831601 证券简称:威科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等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500,000 股,不超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0%-0.81%;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45 元/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0,000.00 元。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
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
的价格上限为 1.36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
二、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2年9月2日开始,至2023年6月28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00 万股(占回购总数 100%),占公司总股本 0.81%。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00 万股,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最高成交价为 1.0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88 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36 元/股,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3、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 2,978,97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8.48%,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350,000.00 元;受公司权益分派实
施情况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剩余回
购份额所对应资金总额上限随之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 3,000,000 股股票预计使用资金总额上限为 4,164,510.00 元。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符
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4、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中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回购股份的数量为939,000 股,占拟回购股份上限的 31.30%,回购价格区间为 0.95 元-1.04元;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2,061,000 股,占拟回购股份上限的 68.70%,回购价格区间为 0.88 元-1.01 元。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
3、受实施权益分派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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