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证券代码:831601 证券简称:威科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故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46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0.98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分析如下: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目前为做市转让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0.98元/股,日成交收盘最高价1.03元/股,最低价0.85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前1个交易日
收盘价为0.95元/股。
2、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46元。
3、前期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累计实施定向发行股票 2 次:第一次股票发行完成时
间为 2015 年 9 月,发行价格为 14 元/股,发行数量为 800 万股;第二次股
票发行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2 月,发行价格为 15 元/股,发行数量为 1200
万股;前两次股票发行的每股价格,截至目前除权除息后分别为 3.78 元、4.07 元。实施股份发行距今间隔较久,对本次回购价格的确定不具备参考价值。
4、行业估值情况
公司按照投资型四级行业分类为信息科技资讯和系统集成服务,市盈率行业均值为129.15,行业中值为4.58,市净率行业均值为2.44,行业中值为1.72。公司2022年1-12月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041元/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1.46元/股。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结合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目的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确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46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的交易均价且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回购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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