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大厦20层)
二〇二三年七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主办券商”)作为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姆”、“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威科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本意见。
一、 关于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核查意见
威科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为应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本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了不超过 4,000,000 份份额,占本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20%。预留份额对应的资金暂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贾小波先生以自有合法资金先行出资。预留份额在确认归属前,贾小波先生自愿放弃行使预留份额所对应的表决权。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新进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核实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财产份额转让以及持股平台的相关变更手续。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023 年 7 月 7 日,威科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核实,本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持股对象为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裁贾小波先生。贾小波先生作为本持股计划已有的持有人,其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已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
工意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向持股对象授予 2022 年持股计划预留
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核查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威科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和授权,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及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权益的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7 月 7 日
2、预留权益来源:本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及激励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的不超过 4,000,000 份份额。预留份额对应的资金暂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贾小波先生以自有合法资金先行出资。预留份额在确认归属前,贾小波先生自愿放弃行使预留份额所对应的表决权。
3、授予价格:本次预留份额已于员工持股计划初始登记时登记在贾小波名下,本次授予不涉及转让。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份额在各参与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对
序号 参加对象 职务类别 认购份额 占比 应挂牌公司
(份) (%) 股份比 例
(%)
1 贾小波 董事长/总裁 13,110,000 65.55 3.52
2 杨 立 董事/副总裁 200,000 1.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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