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831601 证券简称:威科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考虑,拟对第三轮和 第四轮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变更。原“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 后,公司拟注销股份 17,896,000 股(其中包含第五轮回购股份 10,000,000 股),即减少注册资本 17,896,000 元。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由 365,228,560 股变更为 347,332,560 股,即注册资本由365,228,560
元变更为 347,332,560 元。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可能导致本次变更及注销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一、已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第三轮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 年 3 月 9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审核意见修订并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因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调整后的回
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11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设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下进行回购操作。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950,000 股,不超过 9,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33%-2.66%(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前期已回购的 7,287,000 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占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6%-2.71%);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30 元/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70,000.00 元。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开始,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结束,公
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96,000 股,已回购数量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49.45%;本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0.82 元/股(权益分派前),最高成交价为 1.30 元/股(权益分派后)。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287,872.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41.09%。
2、第四轮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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