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1614 证券简称:合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概况
公司拟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 4,119,081.18 元。二、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 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
公告编号:2023-008
核销应收账 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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