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622 证券简称:攀特电陶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622 攀特电陶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赵政伟、祁东参加会议。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昆嘉路 385 号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长向会议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主席向会议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审议《同意报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出。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六)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七)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2023 年度将不实行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方案。
(八)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资本总额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亏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为 -73,063,684.54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71,280,000.00 元。
(九)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建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