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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30 16:06:57 股吧网页版
盛世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30


证券代码:831634 证券简称:盛世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云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云商”)目前持有昆明天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电商”)39%股权,根据昆明天泰电商大股东提议,盛世云商拟将所持有的天泰电商 39%的股权以人民币299.72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盛世云商将不再持有天泰电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交易双方将协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盛世股份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为 35,088,568.35 元,公司净资产为 14,780,766.54 元。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2,997,200.00 元,占盛世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8.54%,占盛世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20.28%。

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914,019.88 元,占盛世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8.30%,占盛世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19.71%。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云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昆明天泰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
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1417 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1417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学

实际控制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及科技咨询服务;房屋租
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工产品、化肥、塑料及
其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磷矿石,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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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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