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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2 15:33:06 股吧网页版
优能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2


证券代码:831667 证券简称:优能控股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重新制定公司〈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由
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2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和罢免。

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
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提出罢免的建议,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
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 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会关注的
问题;

(十一)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
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
信息进行审核。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
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主席不按期召集监事会会议
时,视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本规则第五条
规定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应当指定一名适当的人选作为监事会联系人(以下简称“监事会
联系人”),监事会联系人不必是公司监事。监事会联系人应当尽职完成
本规则规定的应当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的有关事宜。监事会可以随时指
定或变更监事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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