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志强
6.会议列席人员:刘萍、李海旭、苗景、徐彩云、金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等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尚未向北京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文件。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调整,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发展和政策等情况,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兵舰、王乃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计划申请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最终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定价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7、发行上市时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在中国证监会履行完发行注册程序后,由董事会与相关监管机构协商确定。
8、股票上市地点及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0、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扣除。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兵舰、王乃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淄博莲池骨科医院迁建项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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