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68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计划申请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最终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告编号:2023-068
6、定价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7、发行上市时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在中国证监会履行完发行注册程序后,由董事会与相关监管机构协商确定。
8、股票上市地点及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0、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扣除。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公司存在无法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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